參考消息網10月24日報道 外媒稱,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詳細描繪了法治中國新圖景,這在中共執政65年曆史上是破天荒的。
  據英國《金融時報》網站10月23日報道,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就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逐漸形成並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治國命題。這十六字方針其實包含了“依法治國”的基本精神。
  中共將近二十年來依法治國的探索,直接上升為此次中央全會的主題。這次全會通過《決定》,會成為全黨的意志,也將迅速成為指導政府和司法機關行為,引導全國人民思維和行為模式的國家意志。
  報道稱,務實的、從今日中國國情出發的漸進式法治,在當前中國是最為現實的、能夠為全黨接受的,並將國家帶向法治的一種階段性方法。
  將依法治國這個概念完整地呈現,上升為執政黨的全黨意志和目標,是革命黨向執政黨轉型的重要戰略步驟,本身就是一種歷史性的進步。
  西班牙中國政策觀察網站10月22日發表文章稱,法治國家成為中國新的政治宣言,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法治國家是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核心議題,它反映出中國政府真切希望結束濫用權力、不公正、道德缺失等問題。2012年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現行憲法公佈實施30周年時發出的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的號召依然在人們耳畔迴響。兩年後,他當時的號召得到了進一步落實。
  報道說,中共提出的政治現代化的新階段可能與西方的概念不盡相同,而是將政治民主化這個法律概念變得更加具有中國的時代特征。中國將出台更多法律來限制包括中共黨員在內的所有人。包括中共黨員在內的任何人都無法脫離法律的框架、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一條深遠的改革道路。
  建設法治國家首先意味著要遵守憲法。習近平主席在談到官商勾結的問題時曾說,應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官商利益共同體是腐敗的溫床。如果能夠實現依法治國,那麼中國普通百姓的權益將得到更多保障。
  中共提出建設法治國家表明中國正朝著政治現代化前進。眼下在中國,任何一個與政治改革有關的字眼都會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依法治國不但能夠加強政府的權威,還能進一步保障普通公民的權益,因此必將得到一致贊同。
  在中國曆史上,雖然專制主義長期占據主導地位,現在中國的制度正在逐步實現現代化。
  另據拉美社10月22日報道,專家認為,中國除了政府要依法行事以外,還要讓全體民眾參與到依法治國進程中,參與到提高法律意識的工作中。
  此外,打擊腐敗是全國上下的當務之急,是時候強調法律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性,讓官員們不敢貪腐了。
  
  【延伸閱讀】港媒:四中全會上開除軍方中央委員史無前例
  
  點擊圖片進入下一頁
  楊金山(資料圖)
  中新網10月24日電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披露,開除原成都軍區副司令員楊金山黨籍。香港《大公報》24日文章表示,相比較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等5人此前早已曝光,楊金山的落馬開創了在中央全會上確認將現役軍方中央委員開除黨籍的先例。
  分析稱,回溯歷史,雖然1959年八屆八中全會即廬山會議曾撤銷彭德懷、黃克誠分別擔任的國防部長、總參謀長職務,但依然保留了他們的中央委員職務,更沒有開除黨籍。
  文章表示,在之後的歷次中央全會上,都沒有涉及到軍隊現役中央委員處理的內容。如對林彪集團黃永勝、邱會作等人開除黨籍,都是由中央政治局決定的,沒有經過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此次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創了在中央全會上確認將現役軍方中委開除黨籍的先例。
  至於原中央軍委副主席徐才厚被開除黨籍時,早已卸任領導職務,不是中央委員。
  文章稱,楊金山一直在成都軍區部隊任職。在第14集團軍服役30年,並擔任過14集團軍參謀長、成都軍區副參謀長、軍區裝備部部長等職務。2009年晉升西藏軍區司令員,躋身副大軍區級。
  文章稱,今年4月至6月,中央軍委巡視組對成都軍區進行巡視。7月11日,中央軍委副主席、軍委巡視領導小組組長許其亮主持小組會議充分肯定此次巡視工作。明確要求,對發現的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儘快移交、嚴肅認真查處;突出大單位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這個重點,緊盯幹部選拔使用、工程建設、房地產租賃、物資採購等腐敗易發多發領域及省軍區系統、醫療衛生行業,加大巡視監督力度。(馬浩亮)
  (2014-10-24 10:46:00)
  
  【延伸閱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藍圖——十八屆四中全會創新之舉解讀
  十八屆四中全會為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設計出宏偉藍圖,成為中國法制史上的標誌性事件,對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其突出亮點集中體現為:
  一、目標定位創新:對法治戰略目標確定可謂高瞻遠矚,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是實現了從法律體繫到法治體系的根本轉變,著力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二是從分散到整合的轉變,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落腳點,實現了從分散、多層次推進法治向頂層設計並統一到法治國家這一宏偉目標的飛躍轉變。
  二、制度系統創新:提出了由五個體系集成的法治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五個體系相互關聯、相互銜接、相互融合、連為一體,構成一個法治總系統,無論是建黨、建國以來,還是在中國法制史上,都是首次提出,旨在為未來構建了一個宏偉的藍圖。
  三、指導思想創新:確保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始終堅持正確路線的三大要求是:一是政治正確,即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二是方向正確,即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發揮人民主體的積極性,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真統一起來;三是理論正確:堅持用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引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裡特別強調了法治理論的價值功能,增強了法治實踐決策和具體行動的科學性、可預期性、合理性,既符合人類法治文明發展的普遍規律,又實事求是、密切契合中國曆史文化傳統與現實國情,從而剋服了好高騖遠或畏縮不前的局限,擯棄了食洋不化或固步自封的弊端。
  四、治理理念創新: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以法治來實現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如何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呢?最有效、最可靠、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就是法治。法治從宏觀上講是治國方略和戰略,從微觀上又是方式、依據和手段。在國家治理體系中,最重要的是法治體系;在治理能力中,最重要的還是法治能力,也就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來深化改革、推進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這樣才能把國家治理好,達到天下大治的目標。
  五、憲法實施創新:我們已經形成了共識,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但究竟如何剋服憲法實施的障礙,一直爭論不休。此次四中全會對此終於有了定論:在模式上,中國不採用美國式的一般法院審查制度,也不用法國式的憲法法院制度,而是採用最高立法機關監督實施制度,即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在內容上,有兩點突破:不僅在實體上要健全實施機制,而且還要完善憲法實施的程序機制。
  六、法治政府創新:建立行政機關的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這是個全新的提法。其次還要建立決策的責任追究機制,徹底改變以前都負責又都不負責的做法。最後還要建立責任倒查機制,一旦出現了事故、發現了問題、造成了損失,一定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體現了黨中央用法治管好行政權力的決心。
  七、司法改革創新: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線。司法公正是最引人關註的問題之一, 全會提出了人民對司法的公平感、公正感的評測與實施制度與具體機制改革方案。公平感、公正感是一種精神上的表述,一定要靠制度來保障。制度保障的核心法治理念就是去行政化、去地方化,以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具體有五大創新之舉:1、審判和執行分離;2、在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就重大問題,某個時期多發問題,派出巡迴法庭審理,可以排除干擾;3、建立跨行政區域的法院和檢察院,當然,並不是否定現有的省市區縣法院、檢察院設置,而是在某些領域探討不按省級和市級來設置;4、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為了公共利益,比如環境污染、消費者權利受到損害,檢察機關有權代表受損害的不特定的多數人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增強對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的強度和力度,體現司法為民的強效和長效;5、建立排除領導幹部干預司法的制度,堅決防止公共權力執掌者對司法的干擾。具體包括:在反向上,一是不良記錄製度,二是干預通報制度,三是責任追究制度;在正向上,建立司法人員履責保護機制,確保司法人員理直氣壯、沒有顧忌地依法抵制非法干預,不因關係、壓力和人情而辦錯案、做假案、出冤案,防止法外因素對司法裁判的干擾。
  八、法治文化創新:在法治理念上,強調樹立全民的法治信仰,實現了從法律意識到全民守法再到法治信仰的升級。從上世紀80年代的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到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全民守法,再到這次強調樹立全民法治信仰,實現了兩次根本飛躍。因為法律的權威來自於人民群眾的真誠擁護和內心信仰,而非僅僅建立在外在的強制與威懾之上。所以,弘揚法治精神、發展法治文化、創新法治理論、形成法治思維、善用法治方法,將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升法治軟實力的關鍵。(作者汪習根: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2014-10-24 10:37:31)
  
  【延伸閱讀】四中全會釋放“法治紅利”經濟改革立法將加快
  昨日(10月23號),為期四天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下稱“四中全會”)閉幕後,《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下稱《公報》)成為第一份對外公佈的會議文件。
  公報提出,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第一財經(微博)日報今日刊文稱,對於財政、國資和對外開放等一系列工作來說,立法先行成為依法治國下推動改革的前提。預計四中全會後,稅改、國資改革立法將加快。
  海通證券的最新研報指出,當前中國經濟正逐漸從少數人先富起來走向共同富裕,“公平”正逐漸取代“發展”成為主要目標,而“依法治國”則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必由之路。預計四中全會後將會有更多的維護公平類政策出台,具體包括保障市場公平競爭、促進要素公平交易、加強收入公平分配三大類。
  全會公報: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
  在依法治國方略提出17年後,作為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一直被社會各界高度期待。
  按照慣例,會議期間一般不會有任何會議內容的權威消息放出,因此,昨天會議結束後發表的《公報》就成為了外界瞭解全會內容的首個機會。從新華社昨晚授權發佈的《公報》來看,本次全會繪製出了“法治中國”的路線圖。
  《公報》確立了一個總目標,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公報》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六大任務,分別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逐漸進入了全面深化改革時期,而改革必須有制度上的保證,有法律文件的支持。《公報》強調指出,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對此,國防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所季明教授指出,從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全面深化改革藍圖中強調“建設法治中國”,到剛剛結束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一年之間,兩大主題,既宣示了黨開創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堅定信念,也展示了黨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程中依靠法治為改革保駕護航,依靠法治為改革頂起大梁的堅實步伐。
  季明談到,眾所周知,中國的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進入了深水區,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面對深水區的利益藩籬、攻堅期的複雜難題,改到深處靠什麼?如果說,過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摸石過河”的勇氣、以“破”為主的血性、先行先試的闖勁,那麼今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確立,明確了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標志著我們進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時代;深水區的利益藩籬,攻堅期的複雜難題,則呼喚著用法治理念去破解。
  在季明看來,把改革主張轉換成法治主張,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才能確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樣,穩打穩扎,行穩致遠。
  四中全會釋“法治紅利” 助力中國經濟升級
  四中全會確定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中新網報道稱,相關專家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改革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之際,法治中國框架的搭建將釋放出“法治紅利”,助推中國經濟穩步升級。
  本周二,中國官方剛剛披露了三季度經濟運行的核心數據。7.3%這一創出數年來新低的增速勾勒出中國經濟的兩大“挑戰”。
  短期來看,官方須穩定市場預期,避免經濟跌破底限;中長期角度來講,人口紅利衰減、自然資源承載力下降等新趨勢,讓中國亟需找到新增長動力。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心的呈現,對中國經濟化解長短期壓力均有裨益。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表示,在法治中國的框架下,政府首先是一個有限政府,這將給市場提供更多空間。如果政府能夠做到依法執政,經濟主體就會對未來有更確定的預期,其行為就會更加穩定。民間投資、市場創新也就具備了繁榮的前提。
  他強調,法治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的基礎,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佈局全面深化改革後,四中全會所搭建的法治中國框架,將成為中國重要的一項改革紅利以及獲取更多紅利的基石。
  中國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時建中也認為,中國未來最大的紅利就是制度紅利,是法治紅利。在依法治國的要求下,一些改革措施需要按照“權利化”、“義務化”和“責任化”的框架,通過科學立法和嚴格執法來推進。這樣政府的行為更加規範,市場的預期也更加穩定。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張茉楠表示,法治中國頂層設計的基本輪廓已逐步明晰,其內在戰略判斷和考量充分體現了新的國家治理理念,推進法治經濟建設將勢必對全面推動中國經濟轉型,打造改革升級版帶來深遠意義。
  對於依法治國對經濟升級的重要意義,此次會議公報也進行了強調。公報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這意味著,未來官方將通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一方面穩定經濟為明年開好局,同時抓住重要戰略機遇期,助力中國經濟升級。
  財稅改革立法將是重中之重 國資改革需加快立法
  全面深化改革,正在成為中國發展的新常態,如何處理改革決策與制定法律的關係尤為重要。
  截至今年3月,我國共有現行有效法律242部,同時有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規劃中。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指出,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出,因此,最近一兩年內,財稅立法必然是重中之重。在他看來,《消費稅法》、《資源稅法》、《房地產稅法》等立法都將會加快步伐。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表示,全會不僅為我國法治財稅建設提出了目標,也提供了指導依據。
  施正文認為,這一體系應當包含四部分:完備的財稅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財稅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財稅法治監督體系以及有力的財稅法治保障體系。
  “目前財稅法律體系在我國立法體系中是一個短板。對現有的15項稅種的規範還都是條例的形式,這不符合三中全會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施正文說,因此,財稅法律規範體系的建設是當務之急。
  第一財經日報還關註到了專家對於國資改革領域立法的迫切呼籲。
  報道稱,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張春曉表示,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國資改革也要依法推進,對國有資本改革和監管的任何制度、任何手段和任何重大改革,都必須於法有據。
  中國雖然早已出台了《國有資產法》,但張春曉認為,這一法律制定後,其中很多條文對於國企改革的指導性沒有完全體現出來,法律所應起到的平臺和托底作用沒有凸顯。建議儘快給出國有資本監管在《國有資產法》下的細化解讀,在細化過程中補充修訂完善成為監管國有資本的法律,這項工作應該擺上議事日程。
  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以及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事實上也對政府在開展國企改革時提出法治框架。
  《北京商報》昨日報道稱,市場監管、期貨、互聯網領域、房地產稅等方面的立法有望加快,預算法、消費稅法、勞動合同法、證券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有望得到修訂和完善。
  據新華社官方微博“新華視點”報道,已公佈的《公報》反映的是全會的主要精神,因此還是比較“粗線條”。
  按照慣例,過幾天還要全文發佈全會最重要的成果——《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相信法治領域一系列實打實的改革舉措,都會在《決定》中呈現。(騰訊財經綜合)正文已結束,您可以按alt+4進行評論
  (2014-10-24 10:30:06)
    (原標題:四中全會描繪法治圖景 外媒盛贊是巨大歷史進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u98yujcu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