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免費用血 能帶薪休假
  可免費用血能帶薪休假
  本報訊(記者 範珉菲)8月29日,太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太原市獻血條例》,獻血者優先用血,獻血後單位准予帶薪休假等新內容,成為人們關註的焦點。
  《條例》規定,獻血者享有優先用血權利。自獻血之日起,獻血者在5年內,本人按獻血量的5倍免費用血;5年後,按獻血量2倍免費用血;獻血量超過800毫升的,終身免費用血。自獻血之日起,獻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獻血量等量免費用血。這意味著,無論獻血者的獻血量多少,都可以享受免費用血政策。之前,在獻血者免費用血方面,太原市實行全省統一標準,獻血者獻800毫升以上才終身免費用血,未達到800毫升時,不限時2倍返還,這個“門檻”就有點高。
  《條例》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如果主動要求獻血,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之前,55周歲是獻血的“硬杠杠”。《條例》規定,公民獻血後,其所在單位應准予當日或者次日帶薪休假一日。
  此外,《條例》提及太原市將應當設立獻血關愛公益性專項資金,用於對獻血者的關愛和無過錯用血感染人員的救助。  (原標題:省城降低獻血者用血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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